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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教字〔2025〕23

关于印发《靖西市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市各公办、民办幼儿园,全市各小学:

现将《靖西市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靖西市教育局

2025513


靖西市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1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安全、平稳、规范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努力构建覆盖广、质量好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幼儿园按照适龄优先、免试入园、公平公正、分级管理的原则,统筹做好招生工作。

二、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2025年秋季学期我市51所公办幼儿园(城区公办幼儿园、乡镇公办幼儿园)共招收小班新生122个班3050人,1所乡(镇)中心小学附设幼儿班共招收大班幼儿2个班7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9所)

序号

幼儿园名称

招生小班数

招生小班人数

序号

幼儿园名称

招生小班班数

招生小班人数

1

靖西市第一幼儿园

6

150

6

靖西市第六幼儿园

6

150

2

靖西市第二幼儿园

4

100

7

靖西市第八幼儿园

3

75

3

靖西市第三幼儿园

6

150

8

靖西市第九幼儿园

4

100

4

靖西市第四幼儿园

6

150

9

靖西市第十一幼儿园

2

50

5

靖西市第五幼儿园

4

100





合计

41

1025

(二)乡(镇)公办幼儿园(41所)

序号

幼儿园名称

招生小班数

招生小班人数

序号

幼儿园名称

招生小班班数

招生小班人数

1

靖西市化峒镇

中心幼儿园

4

100

22

靖西市南坡乡中心幼儿园

3

75

2

靖西市同德乡

中心幼儿园

3

75

23

靖西市安德镇安德中心幼儿园

3

75

3

靖西市湖润镇

中心幼儿园

4

100

24

靖西市龙临镇中心幼儿园

4

100

4

靖西市湖润镇中心幼儿园新兴分园

1

25

25

靖西市果乐乡中心幼儿园

3

75

5

靖西市湖润镇念祥幼儿园

1

25

26

靖西市安宁乡

中心幼儿园

2

50

6

靖西市岳圩镇

中心幼儿园

3

75

27

靖西市安宁乡足怀幼儿园

1

25

7

靖西市壬庄乡

中心幼儿园

3

75

28

靖西市安宁乡果布幼儿园

1

25

8

靖西市壬庄乡真意幼儿园

1

25

29

靖西市安宁乡利定幼儿园

1

25

9

靖西市壬庄乡邦亮幼儿园

1

25

30

靖西市安宁乡念通幼儿园

1

25

10

靖西市壬庄乡腾茂幼儿园

1

25

31

靖西市安宁乡古庞幼儿园

1

25

11

靖西市壬庄乡龙井幼儿园

1

25

32

靖西市安宁乡那冷幼儿园

1

25

12

靖西市龙邦镇中心幼儿园

2

50

33

靖西市地州镇

中心幼儿园

3

75

13

靖西市龙邦镇弄关分园

1

25

34

靖西市禄峒镇

禄峒中心幼儿园

3

75

14

靖西市龙邦镇上敏幼儿园

1

25

35

禄峒镇荣劳中心幼儿园

1

25

15

靖西市龙邦镇品明幼儿园

1

25

36

靖西市新甲乡

大甲中心幼儿园

3

75

16

靖西市龙邦镇泗邦幼儿园

1

25

37

靖西市武平镇

武平中心幼儿园

3

75

17

靖西市龙邦镇大莫幼儿园

1

25

38

靖西市武平镇

大道中心幼儿园

3

75

18

靖西市龙邦镇其龙幼儿园

1

25

39

靖西市渠洋镇

渠洋中心幼儿园

3

75

19

靖西市吞盘乡中心幼儿园

2

50

40

靖西市渠洋镇

岜蒙中心幼儿园

3

75

20

靖西市吞盘乡中心幼儿园孟麻分园

1

25

41

靖西市魁圩乡

中心幼儿园

3

75

21

靖西市吞盘乡弄乃村幼儿园

1

25





合计

81

2025

(三)乡(镇)中心小学附设幼儿班(1所)

序号

幼儿园名称

招生大班数

招生大班人数

备注

1

安德镇三合中心小学附设幼儿班

2

70


三、民办幼儿园招生指导意见

(一)民办幼儿园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参照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办法,依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法做好招生工作。

(二)民办幼儿园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张贴招生简章,将本园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和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在招生简章中要有本园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和收费项目及标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不得刊发广告和招生。

(三)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的许可内容范围办学,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桂教基教〔2013〕52号)文件中规定的教室和寝室面积可容纳的幼儿数标准来招收幼儿,不得超规模招生。

(四)民办幼儿园要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民办学校(幼儿园)收费管理的相关办法、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和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实行收费公示后方可收费。

(五)民办幼儿园严禁招收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的学前班,严禁幼儿园开展任何形式的幼儿教育“小学化”。

四、规范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幼儿园应当按照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范围、规模和班额,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原则上,招收小班的幼儿应年满3周岁(以户口簿出生日期为准,2022831日前出生,含831日)。各幼儿园要努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儿童、有接受学前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幼儿以及五保供养儿童等的入园问题。

(二)公开招生信息。各幼儿园基本信息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在招生期间需设立咨询投诉电话,统一受理和解答幼儿园家长的疑问,幼儿园的招生公告应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及时通过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公示栏等多种途径公布招生信息,充分保障幼儿家长的知情权,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三)明确招生时段。我市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时段原则为5月至7月,未按时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可延长招生时间。

1.我市9所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时间作如下统一要求:(1)发布招生简章:2025年5月19日。

(2)领取报名表:2025年5月26日。

(3)递交材料:2025年6月3日。

(4)公布录取名单:2025年6月9日。

招生工作具体内容见各园2025519日发布的招生简章。

2.乡(镇)幼儿园和城区民办幼儿园可根据本园的实际情况明确具体的招生时间,在公布的招生时段进行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具体内容见各园发布的招生简章。

3.各幼儿园招生不能采取“先到先得”的方法,应以公布的入园条件为准,凡在幼儿园公布的招生时段报名,不存在先后顺序,杜绝排队、占坑现象。

(四)规范招生流程。幼儿园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园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优化招生工作流程。不得对幼儿进行入园前的考试或测查,不得收取报名费、定位费以及与入园挂钩的赞助和捐资助学费等。幼儿园要于招生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规划。幼儿园要制定年度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控制班额,保障各类保教活动正常开展。幼儿园不得设置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的学前班,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幼儿教育“小学化”。

(二)增强招生工作服务意识。幼儿园要增强法治观念、政治意识和服务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地向家长做好政策解读,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正常招生秩序。

(三)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配足配齐教职员工,包括行政人员、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安保人员、工勤人员等,做到每班“两教一保”,专任教师全部做到持教师资格证上岗。

(四)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各幼儿园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对新入职的教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幼儿园要依托高校、有资质的学前教育培训机构,对新上岗的园长、教师、保育员开展岗前培训。

(五)做好收费公示。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本级有关幼儿园收费及管理办法,规范收费行为。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幼儿园收费应纳入园务公开范围,通过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市教育局对各幼儿园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对幼儿园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凡未经许可设立或不具备举办幼儿园基本条件的一律禁止招生,将幼儿园招生工作情况与学前教育奖补、年度办园检查、评优评先等相挂钩,确保幼儿园做到阳光招生。

(七)精准上报招生数据。各幼儿园要做好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把有关信息数据及时录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填写《靖西市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花名册》,于2025年9月15日前,将电子版报学前办邮箱:jxxqyeyzl2021@163.com,联系人:钟晓瑜,联系电话:622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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