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是什么意思?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是由参保人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办理登记,按照就近原则在定点机构社会单位审批备案。备案后,在异地医院住院治疗时,刷自己的社保卡,即可按规定的本人应当享有的比例,进行实时结算报销。
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有哪些类型?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指因患有限于本市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疑难重症疾病,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市、县级以上医院诊断需要转往外地医院治疗的人员。
跨省临时就医人员:非急诊且未转诊、因本人原因需要临时在外省就医直接结算的人员。
自主转诊人员:非上述“五类人员”,未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前往外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的参保人员。
异地急诊人员:指在区外工作、居住、生活等不超过6个月,因出差、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
温馨提醒:选择备案类型时,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居住地、工作地、就医需求等,来确定最适合自己的备案类型。如果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的人员,那么应该选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类型;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长期在异地居住,那么应该选择“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类型;如果是因为病情需要转往外地医院治疗,那么应该选择“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类型;如果是自行前往外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的参保人员,那么应该选择“自主转诊人员”备案类型。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办理备案,在区内跨市发生的普通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
三、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标准
1、参保人员办理长期备案审核通过后,报销比例不降低,其中办理非承诺制备案可在异地和本地双向享受统筹待遇;
2、参保人员办理承诺制备案后,期间在参保地住院报销比例降低;
3、参保人员办理异地转诊备案到省外就医的,报销比例降低10%;
4、参保人员办理跨省临时就医备案的,报销比例降低20%。
相关名词解释:
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参保人异地就医需要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才能申报医疗保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