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11月10日 |
| 标 题:靖政办发〔2025〕28号关于调整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靖政办发〔2025〕28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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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安应委会成员单位,各地下矿山和尾矿库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监管和治理责任,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调整我市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
当前我市有地下矿10座,尾矿库10座。各有关企业要及时更新原有地下矿山和尾矿库监管责任牌中的包保市政府领导姓名、职务与联系电话。
附件:1.全市地下矿山市政府领导包保责任清单
2.全市尾矿库市政府领导包保责任清单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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