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靖西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15日 |
| 标 题:靖政发〔2025〕12号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 |
| 发文字号:靖政发〔2025〕12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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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含驻靖中、区、百色市直)各单位:
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激励广大群众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召开见义勇为事迹认定会并按规定公示等程序,靖西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奋不顾身救助他人的刘丙学同志予以表彰,并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传统美德和宝贵精神财富,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大力倡导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时代风尚,积极关心、支持、参与见义勇为行动,凝聚互助互爱的社会正能量。
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奉献精神,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靖西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靖西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靖西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刘丙学,男,42岁,汉族,靖西市新靖镇人民政府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刘丙学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刘丙学,男,41岁,汉族,靖西市新靖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2025年3月19日15时许,刘丙学在康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时,闻到一股浓烈的电线烧焦味,怀疑发生火情,便立即与几名社区干部对小区进行排查,发现2栋2单元1003室起火,随即迅速赶往现场。到达时,屋内已浓烟滚滚,无法看清室内状况。当得知室内有人员被困后,刘丙学在没有专业防护装备的情况下,仅用湿衣物捂住口鼻,毅然冲进火场搜救。由于浓烟弥漫,视线受阻,刘丙学先后三次进入火场,直到第三次才将已严重昏迷的被困人员冯某背出。救援期间,室内窗户玻璃因高温多次炸裂,屋内还有煤气罐,随时可能爆炸,情况十分危急。 救出冯某后,为了给其争取更多抢救时间,刘丙学不顾自己体力严重透支,从10楼背着冯某跑到1楼,第一时间将其送到康城卫生院急救。经过医护人员的全力抢救,冯某最终脱离生命危险。在危急时刻,刘丙学挺身而出、果断应对,用实际行动为被困人员争取了宝贵的抢救时机,成功挽救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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