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靖西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27日 |
| 标 题:关于同意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原4条电解金属锰矿升级改造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函 | |
| 发文字号:靖水保验收回函〔2025〕24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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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来文关于《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原4条电解金属锰矿升级改造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函》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单位作为项目业主,于2025年7月18日对靖西市锰矿有限责任公司原4条电解金属锰矿升级改造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项目已通过验收,并在水土保持公示网进行了1个月以上的公开,验收流程符合《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请编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第三方机构及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分别对所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我局同意给予报备。
此函
靖西市水利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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