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乡镇文件 > 禄峒镇人民政府
发文单位:禄峒镇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5年04月30日
标  题:禄政发〔2025〕2号 禄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禄峒镇开展2025年度全镇在享社会救助对象全面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禄政发〔2025〕2号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6日

禄政发〔2025〕2号 禄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禄峒镇开展2025年度全镇在享社会救助对象全面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05-16 11:22     来源:禄峒镇人民政府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街)、镇直相关单位

现将《禄峒镇开展2025年度全镇在享社会救助对象全面核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靖西市禄峒镇人民政府

2025430


禄峒镇开展2025年度全镇在享社会救助对象全面核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在享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落实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令1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操作规程》(桂民规〔2024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操作规程》(桂民规〔2024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现有社会救助对象全面核查,入户调查做到逐户过、户户清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责任主体不明、调查粗疏、对象不准、动态管理滞后等问题。以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完善档案、精准认定为核心,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排查纠正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骗保、死亡保等突出问题,推动社会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实施,促进相关决策部署和惠民政策落地。

二、核查时间及核查对象

核查时间202556日至520日。核查对象:全镇在享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城乡支出型困难家庭。

三、核查步骤

(一)家庭经济状况核对520日前村(街)组织村干部、村(街)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负责收集本辖区内所有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交镇民政业务经办人员录入,依托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全面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二)全面核查530日前村(街)组织村干部、村(街)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等,对辖区内在享社会救助对象逐一入户核查。通过民主评议、邻里访问等掌握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及生活状况变化,重点核查单人保、渐退期低保对象、收入来源不稳定且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对特困人员的赡养抚养扶养人情况、对象本人身体情况、照料服务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入户过程中如实填写入户调查核实表附件1并汇总后填写入户调查核实登记表附件2上报人民政府。

(三)抽查复核610日前由市民政局牵头,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对我镇核查情况进行督查,各村(街)按要求积极配合市民政局开展核查工作和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开展入户抽样调查。

(四)复核审批620日前人民政府对各村(街)核查后保留的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复核后,将入户调查核实登记表附件2和入户调查核实情况统计表附件4加盖公章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按照核查后的名单做好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发放。

信息录入630日前民政业务经办人员要对在享社会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录入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做到数据准确、信息全面、更新及时。

四、核查内容

(一)在享对象的家庭成员状况。户籍、身体健康、身份(在家务农、外出务工、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学生等)。

(二)在享对象的家庭收入支出状况。

(三)在享对象的家庭财产状况。

(四)收集在享对象在系统中缺少或者已失效的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残疾证、申请审批表、告知书以及重新进行评估的照料护理协议等材料。

(五)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3号)规定,对在享低保对象通过自治区建立统一的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平台开展网上核查在享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确保对已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对象应退尽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街)要增强做好入户核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严格落实工作方案,逐户核查,不留死角,查漏补缺,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确保入户核查取得成效。

(二)做好宣传,维护稳定。各村(街)要以核查为契机抓好政策落实与宣传,对2024年以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对象、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对象进行同步排查,及时把符合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对已达到渐退时限的低保对象,如不符合低保条件,进行清退并做好解释工作。杜绝因政策宣传不到位、解释不到位而引起矛盾激化。

(三)落实回避制度,确保公平。按规定,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或村()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由登记备案,民主评议时实行回避制度。对已受理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两委”成员近亲属的,各村()经过排查后将名单上报到镇民政办进行单独登记。

(四)严格程序,务求实效。镇民政办要指导各村(街)按要求开展核查工作,做好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严肃纪律,接受监督。各村(街)要严格按拟定步骤规范操作,不得随意更改简化。对不符合救助条件应停止待遇的,不得随意恢复。要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利用村务公示栏公开低保对象名单、保障金等信息,让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管理,实现阳光救助

未尽事宜,请与禄峒镇民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509293


关联文件:

    翻译中

    翻译中

    小语种翻译服务免责声明

    • 1. 本网站提供多语种互译功能,旨在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能,为东盟用户提供多语言支持服务。
    • 2. 本网站翻译服务是采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的技术实现,所有翻译结果仅供辅助参考。如遇语义理解偏差、专业术语误译或内容遗漏等情况,请以本网站的中文原文为准。
    • 3. 本网站对翻译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因使用翻译服务产生的任何后果需自行承担。
    • 4.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