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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新靖镇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5年04月28日
标  题:新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靖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镇政发〔2025〕2号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9日

新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靖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2025-05-19 10:00     来源:新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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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镇直相关单位:

现将《新靖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新靖镇人民政府

2025428

新靖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的

提高预防和处置溺水事件的能力,能够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溺水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助、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溺水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一)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陆长山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世功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张翠璧  镇党委副书记

向桂全  镇党委副书记(兼)、新靖派出所所长

韦寿坚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何校毅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兼)、副镇长

覃忠良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莫柳英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黄柳茵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李永良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马冬秋  镇人大副主席

隆振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胡国斌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银丹红  镇妇联主席、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陆长鲜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区  鹏  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代理主任

李安福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代理主任

杨国栋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代理队长

许  敏  新靖镇中心小学党总支部书记

许达京  新靖镇第九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王登基  新靖卫生院院长

黄品铭  康城卫生院院长

黄奕冲  城郊派出所所长

梁延瑛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干部

黄成诚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挂村工作组

各村(社区)两委成员

  责:负责协调防溺水相关工作,督促检查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当溺水事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指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全力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副镇长隆振吉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和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全体干部组成。

(二)应急工作小组

1.宣传教育组

  许  敏  新靖镇中心小学党总支部书记

许达京  新靖镇第九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员:学校相关人员

  负责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与各相关部门联系与沟通,加强防溺水工作的安全管理。

2.现场指挥组

  长:陆长山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员: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

  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求援情况,提出处置意见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指令命令指挥现场处置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指挥抢救伤员采取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的有效措施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救护装备物质指挥现场救护

3.现场救护组

  长:王登基  新靖卫生院院长

黄品铭  康城卫生院院长

  卫生院医护人员

  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令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和落施救措施,迅速开展施救工作,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救治。

4.事故调查组

  长:向桂全  镇党委副书记(兼)、新靖派出所所长

黄奕冲  城郊派出所所长

  员:派出所、司法所人员

  责:负责对学生溺水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事故责任认定。

5.信息联络组

  长:韦寿坚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隆振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和镇行政执法队相关人员

  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正确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要时向关部发出紧呼救援,向社会布事件理信息,加强舆论引导。

6.善后处理组

  长:许  敏  新靖镇中心小学党总支部书记

许达京  新靖镇第九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镇教育保障组、各学校校长、各学校相关人员

  责:负责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做好溺水师生的家属慰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调查,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联系保险公司对溺水学生进行理赔,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三、突发事件的处置

(一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快速反应,各工作小组成员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赶到事发地点,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对超出本职能部门处理能力的,要立即报110或120请求救助,并迅速报告上级领导。

(二)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宣传教育及政策扶持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事件处理信息,加强舆论引导,总结经验教训,搞好宣传教育,并从资金、物资等方面对遭受损失的学校和个人予以支持和救助,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

(三)实行突发事件处理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突发事件处置完毕要撰写书面报告,报送市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从领导小组指挥的。

四、其他事项

(一)直有关单位要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职责,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二)各学校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师生预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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