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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城区机(电)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2-03-03 15:43     来源: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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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靖西市机(电)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规范停车场使用和管理,促进城市交通协调发展。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起草了《靖西市城区机(电)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本市城区范围内机(电)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率,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落实《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对《管理办法(试行)》做如下起草说明:

   一是城区停车设施供给不足。近年来,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停车供需矛盾日益加剧,停车位供给难以满足停车需要。同时随着城区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用地功能布局、道路交通设施等建设的速度快于城市规划修编,造成城区预留的停车场用地不足,加之城区2000年以前的建筑物基本没有配建停车场,老城区停车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二是停车场管理和设施配套不完善。长期以来,城区停车场管理不健全不规范,临时停放的车辆不整齐,容易引起交通堵塞,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为了探索解决城市车辆乱停乱放和停车难的矛盾,从2018年3月起,我市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引进了靖西桂军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管理服务公司,经过3年服务,我市城区停车秩序有所改善,城市品位有所提升,但其管理模式还较为简单粗放,城市停车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依然存在路内停车的拥挤和路外停车场的闲置,尤其部分新建小区地下车库闲置率高。 

  三是存在圈占人行道,设置停车场自行收费,造成公共资源不同程度流失。城区部分商场、小区、单位及写字楼等将建筑退让线和人行道范围内的公共道路、人行道占为己有,立桩收费。随意圈占公共场地的做法,使原本就不堪重负的公共停车位雪上加霜。 

四是公共停车场建设投资乏力。由于公共停车场建设投资大、收益回报期过长,用地落实困难,社会资本不愿意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加上没有统一的停车场建设管理机构,停车场建设、管理、运营涉及发改、住建、自然资源、财政、公安交管及城管执法等部门,建设者、运营者办理手续需要多个部门审批,前期协调工作难度较大。以上原因造成城区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数量极其有限,远远不能满足现有车辆停放需求。

五是《管理办法(试行)》出台的意义。《管理办法(试行)》涵盖了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和运营服务的各环节内容,对促进城区公共停车场的规范管理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的作用,对提升城区市容市貌和建设智慧城市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管理办法(试行)》的施行,在加大供给方面能够有效推动停车基础设施的建设,整合和调配各类停车资源,加大停车设施的供给量;对城区的各类停车场进行规范化管理,补齐基础设施的短板;在经营方面取缔非法、保护合法、统一标准,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停车服务;在规划建设方面明确了各部门的管理职能,便于停车场相关项目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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