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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2-03-03 17:21     来源: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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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市容环境质量和品位。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起草了《靖西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本市城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对《管理办法(试行)》做如下起草说明:

近年来,随着靖西市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大批房地产、工业项目陆续靖西,旧城区改造建设日新月异,由此城市建设也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也由于监管的缺失以及环保意识的不足,目前我市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或者个人运往城乡结合部、市区空闲地等露天堆放或填埋,甚至随意堆放在房前屋后、城市道路或生活垃圾收集处,形成了卫生死角,其危害不仅严重影响了城市市容市貌、给城区居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安全隐患,还制约了城市经济、城市建设的发展。为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本办法。《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将进一步明确相关各部门对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及其监督管理,规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行为,使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利用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维护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市容环境质量和品位提供有力法制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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