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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以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为核心,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发〔2025〕8号)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细化本级实施方案补助、面积等标准,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在同等条件下,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诚信计生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无房户、复员军人(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下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退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家庭、易返贫致贫户和脱贫户等予以优先安排。
二、关键建设规范:农村危房改造面积实行最低限制标准,其中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户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质量上,房屋需选址安全、地基坚实,配齐抗震构造措施,部分地区还要求同步建设卫生厕所,实现人畜分离。
四.规范申报与拨付流程:需经“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全程公示。资金大多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农户,验收合格后部分地区要求30日内完成拨付;若为代建或统建,资金可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五.核心实施原则:遵循安全为本,优先消除住房隐患;坚持农户主体,鼓励农户参与改造方案选择、施工监督等环节;同时做到公开公正,公示评定标准与补助对象,接受群众监督,且因地制宜确定改造方式以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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