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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靖西市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和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依据
为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建立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和投诉统一受理机制,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以及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促进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靖西市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和投诉统一受理机制》。
二、制定的思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第九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靖西市旅游投诉统一受理平台合并到靖西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由靖西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旅游投诉统一受理平台负责对外受理各类旅游投诉,及时将各类投诉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接办相关部门转交的涉旅投诉,跟踪、督查、协调成员单位办理涉旅投诉案件。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工作由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应指定对应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三、制定的内容
《靖西市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和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共十六条,主要有制定依据、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工作内容、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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