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我市收到自治区转贷新增债券资金共401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30100万元(用于易地搬迁9832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0000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二)2019年我市收到自治区转贷新增债券资金共78628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43628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5000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500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30000万元)。
我市新增债券资金均于当年使用完毕,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严格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如脱贫攻坚、工业园区建设、城区道路建设、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新增专项债券严格按照要求用于土地储备征地补偿、棚户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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